议会结构
- 议长
- 副议长
- 常任委员会
- 议会运营
委员会 - 行政财经
委员会 - 福祉建设
委员会
- 议会运营
- 特别委员会
- 区议会事务局
- 专门委员
- 议政组
- 议事组
- 宣传组
- 议政记录组
- 政策支持小组
- 常任委员会
- 副议长
议员
- 议员人数(中浪区议会):17名(地区15名,比例代表2名)
- 地方议会成员
- 选举:通过居民的普通、平等、直接、秘密选举选出
- 权限:作为居民的代表,决定自治团体的议事
- 义务:以公共利益为先,凭良心诚实履行职务
- 任期:4年
议长团
- 议长和副议长
- 选举:无记名秘密投票
- 任期:2年
- 作用
- 议长:代表议会,监督议会的事务等发挥议会运营的核心作用
- 副议长:议长有事时,代理议长的职务
委员会
- 常任委员会:议会运营委员会、行政财经委员会、福祉建设委员会
- 特别委员会:需要审查特定案件时(15人以下)
议会事务局
- 事务局长:受议长之命总管议会事务,指挥监督下属职员
- 专门委员:辅佐所属委员会的委员长
- 接受委员长的指挥处理事务
- 研究议案并辅助议事进程